2025年“双十一”期间,某头部主播在直播间推销一款“原装进口”保健品,宣称“全网最低价、假一赔十”。消费者李女士下单后却发现产品无中文标签、无进口报关单,疑似假冒。她要求主播退款赔偿,主播却称自己只是“广告发布者”,让李女士找商家。类似纠纷在2025-2026年呈爆发式增长。那么,直播带货中消费者权益受损,究竟该向谁主张权利?

专案律师
一、事件背景:直播带货纠纷为何频发?
直播带货已成为网络消费主渠道,但主播、商家、平台三方责任模糊是纠纷根源。常见情形包括:虚假宣传、货不对板、售后推诿、刷单炒信等。2025年市场监管总局数据显示,直播带货投诉量同比增长47%,其中“主播承诺不兑现”占比最高。
二、法律依据:三个关键法条
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网络交易平台若不能提供商家真实信息,消费者可向平台索赔;平台明知商家侵权未采取必要措施的,承担连带责任。
2. 《电子商务法》第38条:平台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未尽审核义务,或对消费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3. 《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第19条: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发布的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应履行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或广告代言人的责任和义务。
警示:主播若自行承诺“假一赔十”,该承诺构成合同内容,消费者可直接向主播索赔,不能以“只是广告”为由免责。
三、案例分析:李女士该告谁?
根据上述规定,李女士可采取以下路径:
第一步:向商家索赔。商家是直接销售者,承担退货退款及惩罚性赔偿(若构成欺诈,可主张三倍赔偿)。
第二步:向主播索赔。主播若在直播中自行作出“假一赔十”承诺,该承诺有效,李女士可要求主播履行。若主播明知产品虚假仍推广,构成共同欺诈,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步:向平台索赔。若平台无法提供商家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李女士可直接向平台索赔。
2025年杭州互联网法院一则判例明确:主播对商品作虚假宣传,且无法提供商家信息的,应与商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律师提示:消费者如何固定证据?
1. 录屏直播全过程,尤其是主播的价格承诺、质量保证话术。
2. 保存订单截图、支付记录、聊天记录,确保商家和主播身份可识别。
3. 收到货物后第一时间拍照、录像开箱,保留原包装和快递单。
4. 若商家失联,立即向平台投诉并要求披露商家信息,平台拒绝的,可将其列为共同被告。
特别注意: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直播带货中主播的承诺视为合同内容,消费者可据此主张权利。
总之,直播带货不是法外之地。主播、商家、平台均可能成为责任主体,消费者应勇于维权,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