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双十一”期间,某头部主播直播间售卖的“纯天然”护肤品被曝实际含有禁用成分,数千名消费者集体投诉。类似事件频发,直播带货虽火,但“翻车”后的责任归属却常让消费者一头雾水。本文将结合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为你厘清维权路径。
一、事件背景:直播带货纠纷激增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2025年上半年数据,直播购物投诉量同比上升37%,主要涉及虚假宣传、货不对板、售后无门。新规明确将直播带货纳入“网络交易”监管范围,要求主播、平台、商家各司其职,但实践中仍存在责任推诿。
例如,某主播在直播间宣称“全网最低价”,但消费者在其他平台发现同款更便宜,这属于典型价格欺诈。而若主播只是“带货”未参与销售,是否担责?新规给出了答案。
二、法律依据:谁该为“翻车”买单?
根据2025年修订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20条,直播营销人员(即主播)若以自己名义或形象推荐商品,构成广告代言人,需对虚假广告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12条规定,直播平台若未能提供主播或商家真实信息,应先行赔付。
具体而言,责任划分遵循“谁销售谁负责”原则:商家是第一责任人;若主播收取佣金并参与宣传,则视为广告发布者,需对夸大宣传负责;平台若未履行审核义务,则承担补充责任。但消费者需注意,私下交易(如引导至微信转账)不适用直播平台规则,维权难度陡增。
三、案例分析:从“辛巴燕窝”到“李佳琦眉笔”
2020年“辛巴燕窝”案曾引发热议,最终辛巴退赔6000余万,但因其未直接销售,仅以“推广”定性。2024年“李佳琦眉笔”事件中,消费者发现产品成分与宣传不符,因李佳琦作为头部主播,其推荐行为被认定为广告代言,最终与商家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2025年新案例:某中小主播在直播中展示“防脱发洗发水”,但实际无任何特证,消费者起诉后,法院依据新规判定主播与商家连带赔偿,并罚款平台10万元。这警示:主播不能只顾“佣金”,必须尽到合理审查义务,否则将自担风险。
四、律师提示:消费者如何有效维权
第一步:固定证据。保存直播回放、聊天记录、订单截图、付款凭证。若主播删除回放,可申请平台调取。
第二步:确认责任主体。先查看商品详情页的销售方名称,若为“XX旗舰店”,则商家为被告;若直播页面显示“XX直播间”,则主播可能连带。平台信息可通过“平台内经营者”公示栏查询。
第三步:投诉渠道。可向12315或网信办举报,也可直接起诉。对于金额较小的纠纷,建议小额诉讼程序,成本低且快。
特别警示:切勿因“嫌麻烦”而放弃维权,新规明确支持惩罚性赔偿,若商家存在欺诈,可要求“退一赔三”,最低500元。

专案律师
总之,直播带货并非法外之地。2025年新规为消费者撑起保护伞,但维权还需主动。记住:证据在手,法律在侧,勇敢说“不”。若遇复杂情形,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