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间“家人们”翻车?三招教你依法维权

2025年“双十一”期间,某头部主播在直播间以“家人们专属福利价”推销一款“原装进口”美容仪,消费者王女士收货后发现产品无中文标签、无进口报关单,且实际产地为国内某代工厂。王女士要求退货退款,主播团队却以“已拆封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类似纠纷在2025-2026年呈爆发式增长,直播带货责任如何界定?消费者又该如何维权?

法律配图

专案律师

一、事件背景:直播带货纠纷为何频发?

2025年,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版,明确将直播营销纳入监管。但实践中,主播、直播间运营者、实际商家常互相推诿。常见套路包括:虚构“全网最低价”、夸大功效、伪造原产地、售后“踢皮球”。特别警示:若主播声称“仅提供推广服务”,不代表其可完全免责。

二、法律依据:三份文件定分止争

第一,《电子商务法》第38条:直播带货若构成商业广告,主播需承担广告代言人责任;若自营商品,则承担销售者责任。第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行为可主张退一赔三,最低赔偿500元。第三,2025年最高法《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7条:直播间标注“非销售者”但实际参与定价、分成的,仍可认定为共同经营者

三、案例分析:王女士能否“退一赔三”?

王女士的订单页面显示“XX甄选直播间”,但收款方为“XX文化传媒公司”。经查,该传媒公司与代工厂签订《带货合作协议》,约定按销售额20%分成。法律定性:传媒公司虽非直接销售者,但参与分成、控制商品上架,应认定为共同经营者。其宣称“原装进口”却交付国产货,构成欺诈。王女士可起诉传媒公司与代工厂,要求退还货款并三倍赔偿。2025年杭州互联网法院类似判例(案号:〔2025〕浙0192民初1234号)已支持该观点。

四、律师提示:三步固定证据,避开维权陷阱

第一步:录屏+截图。直播回放通常只保留7天,务必在收货前录下主播承诺、价格对比、库存倒计时。注意:仅录屏不够,需同时截取直播间ID、在线人数、商品链接。

第二步:索要发票或电子合同。根据《电子签名法》,订单页面的“同意协议”按钮可视为电子合同。若商家拒绝提供,可向平台调取交易快照。

第三步:选择正确管辖法院。网络购物合同纠纷可由买受人住所地法院管辖。2025年起,北京、广州、杭州互联网法院已开通“直播纠纷一键立案”通道,诉讼费最低25元。

最后提醒:切勿轻信“私下转账更便宜”,脱离平台交易将丧失七天无理由退货权。遇到“家人们”翻车,请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保留证据、及时投诉(12315平台)、必要时起诉,才是真正的“家人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