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直播带货成为消费新风口,但虚假宣传、货不对板、售后无门等问题频发。2025年3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修订版,进一步明确了主播、平台和商家的责任边界。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更清晰的法律依据。本文结合最新规定,教你如何避开直播购物陷阱,并有效维权。
一、事件背景
2025年“双十一”期间,消费者李女士在某头部主播直播间购买了一款号称“纯天然”的护肤品,收货后发现产品成分与宣传严重不符,且使用后出现过敏反应。她联系商家退货,商家以“已拆封”为由拒绝;联系平台客服,平台称“仅介入质量问题,不处理虚假宣传”。李女士维权无门,最终向法院提起诉讼。这类案例在2025-2026年层出不穷,直播带货责任认定成为社会热议焦点。
二、法律依据
针对直播购物纠纷,现行法律主要有以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年修正)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2. 《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2025年修订)第十五条: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应当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等作真实、准确的表述,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第二十一条:平台应当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的违规行为采取警示、暂停发布、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2025年发布)第八条: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未尽到审核义务,导致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的,消费者可以请求平台承担相应责任。第十条:直播间运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商品存在缺陷,仍然进行推广,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
三、案例分析
回到李女士的案例,法院审理认为:主播在直播中明确宣称“纯天然”,但产品成分表显示含有多种化学添加剂,构成虚假宣传。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因此,法院判决商家退还货款并支付三倍赔偿金,同时,平台因未对主播的资质和宣传内容进行有效审核,被判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四、律师提示
结合新规,消费者在直播购物时应注意以下四点:
1. 保存证据:包括直播回放、聊天记录、订单截图、支付凭证等。这些是维权的基础。
2. 第一时间联系平台:根据《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平台有义务处理投诉。若平台不作为,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3. 注意时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知道权利受损时起算,切勿拖延。
4. 善用惩罚性赔偿:若商家存在欺诈,可主张“退一赔三”;若商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可主张“退一赔十”。
警示:切勿轻信“主播口头承诺”,一切以书面描述和实际产品为准。若遇到“全网最低价”“限量秒杀”等话术,务必保持理性,避免冲动消费。
五、维权途径
当协商无果,消费者可通过以下渠道维权:全国12315平台、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类似案例、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直接起诉至有管辖权的法院。2026年,多地法院已设立互联网法庭,在线诉讼更加便捷。

专案律师
总之,直播购物虽便利,但法律风险不容忽视。掌握以上知识,当权益受损时,你便能从容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