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稿)》,其中对网络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进行了细化调整,明确了几类商品不再适用无理由退货,引发了广泛讨论。与此同时,直播带货中的虚假宣传、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也持续成为消费者投诉热点。本文将结合最新法规与典型案例,为您解析当前网络购物维权的核心法律要点。
警示:新规之下,消费者购物前务必阅读退货政策,否则可能“想退不能退”。
一、事件背景:新规出台,退货规则生变
2025年“双十一”前夕,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修订后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其中最受关注的变化是:定制商品、鲜活易腐商品、在线下载的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等四类商品被明确排除在“七天无理由退货”范围之外。此外,新规还强调,经营者应当在商品页面显著位置标注不适用退货的商品类别,否则需承担不利后果。
这一调整源于近年来恶意退货现象频发,部分消费者利用“七天无理由”规则进行“试穿族”或“调包”操作,导致商家损失惨重。新规旨在平衡消费者权益与经营者合法权益,但同时也对消费者的注意义务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法律依据: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到新规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了“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但同时也设置了例外条款。新修订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了这些例外情形,使法律适用更加明确。此外,《电子商务法》第十九条、第三十八条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的信息披露义务、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等作出了专门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还强化了直播带货中的责任归属:主播若以自己名义或形象推荐商品,将被认定为广告代言人,需对虚假宣传承担连带责任。这一点在2026年1月生效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修订)》中也有呼应。
三、案例分析:直播带货虚假宣传,谁担责?
2025年12月,某知名主播在直播间推荐一款“量子能量手环”,宣称能“改善睡眠、增强免疫力”,但实际产品并无任何科学依据。消费者李某购买后发现无效,遂起诉主播及商家。法院最终判决:主播构成虚假宣传,需与商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时,平台因未对主播资质进行审核,也被判定承担补充责任。
此案体现了新规下“谁带货谁负责”的监管思路,也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明确指引。此外,若消费者因购物导致个人信息泄露,如手机号、地址被转卖,可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要求赔偿。
四、律师提示:新规之下,消费者如何应对?
首先,购物前仔细阅读退货政策,尤其注意商品页面是否有“不支持七天无理由”的显著标注。其次,保存好交易快照、聊天记录,这是维权的重要证据。第三,若遇虚假宣传,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主张“退一赔三”。
特别提醒:对于直播购物,切勿轻信“绝对化”功效宣传,理性消费,避免冲动下单。
若您已遭遇此类纠纷,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拨打12315热线。维权有时效,切勿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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